楊沛錦律師P. C. YANG · ATTORNEY AT LA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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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

田地間的小徑連接內側土地與道路,呈現袋地通行的主題土地 · 2022-02-25

好人做到底之袋地通行權

當你的土地是 袋地 (或準袋地),此時必須藉由鄰近他人土地進出,但民法787條第2項規定, 袋地通行權 必須「在必要範圍及損害最小之處所及方法為之」。所以,當 袋地 為農地時,需考量者為農機具是否得以通行;然而當該 袋地 為建地時,是否進而連其建築需求也要考量呢?本所 楊沛錦律師 為您簡析如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