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心頭的肉還是割心的痛?-談扶養義務的減輕或免除
近日媒體報導桃園一名國小徐姓女師竟對自己班上男學生下手,發生9次性行為後導致懷孕,更因此產下一子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由於男童證詞明確,確信是徐女利用男童年幼來發洩情慾,對男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,加上至今尚未與男童家屬和解,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7次、強制性交2次,合併判處徐女17年6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【引用自風傳媒】。
LEGAL CONSULTATION
楊沛錦律師|民事・刑事・家事・校園・土地案件
從生活中的爭議,到需要慎重面對的決定,歡迎先說說你的問題,透過諮詢討論後續方向。
ABOUT
楊沛錦律師事務所 方陣智藝商務法律事務所
服務涵蓋民事、刑事、家事、校園、土地等案件,歡迎來電洽詢諮詢安排。
東吳大學法律學士 律師資格 仲裁人(中華民國仲裁協會) 衛福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 校園性別平等事件(性騷擾、性侵害及性霸凌)調查專業人員 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
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群策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上櫃公司法務律師 博胤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雲林地方法院程序監理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扶助律師 臺中市橡塑膠機械工商協進會法律顧問 雲林縣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委員 台南、彰化、南投、雲林、臺中、新竹、台北律師公會會員,全國跨區執業。
PRACTICE AREAS
ARTICLES
近日媒體報導桃園一名國小徐姓女師竟對自己班上男學生下手,發生9次性行為後導致懷孕,更因此產下一子。法官審理後認為,由於男童證詞明確,確信是徐女利用男童年幼來發洩情慾,對男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,加上至今尚未與男童家屬和解,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7次、強制性交2次,合併判處徐女17年6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【引用自風傳媒】。
當你的土地是 袋地 (或準袋地),此時必須藉由鄰近他人土地進出,但民法787條第2項規定, 袋地通行權 必須「在必要範圍及損害最小之處所及方法為之」。所以,當 袋地 為農地時,需考量者為農機具是否得以通行;然而當該 袋地 為建地時,是否進而連其建築需求也要考量呢?本所 楊沛錦律師 為您簡析如下
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在電影中聽過:「我知道錯了,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嗎?」、「我什麼都願意說,讓我當污點證人!」?